学生实验管理规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13浏览次数:209

学生实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实验前应做好实验准备,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着装。

 第二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按时到达实验室参加实验,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第三条 必须保持实验室安静和整洁,严禁将食物带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吸烟、大声喧哗或从事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 听从实验带教人员的指导,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五条 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注意节约水、电、燃气和实验材料。贵重仪器的使用须获得实验带教人员的许可和指导。

 第六条 实验结束后,须做好仪器标本整理和污物处理清洁,经实验带教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七条 实验过程中如因未遵照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导致实验设备、器材损坏,按规定由学生本人进行赔偿。

 第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各实验室具体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