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学院(部)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启动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请各学院(部)对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总结,编制学院(部)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质量年报是学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改革动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15-2016学年教学工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编制与发布机制。
二、编制要求
1. 要以客观数据为支撑,并加以科学分析。质量年报要提供反映学院(部)教学质量状态的客观数据,并根据科学的教学理念和质量目标对数据信息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以此来反映学院(部)教学质量发展的动态趋势。支撑数据应规范、有效,可按照《上海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规范》以附表形式呈现。
2. 要揭示问题,提出改进举措。质量年报要在客观反映学院(部)教学质量的同时,反思并揭示学院(部)在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3. 要紧扣质量主题,提出质量目标。质量年报要阐述学院(部)当年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和达成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质量目标。
4. 要通过典型事例,彰显质量成效。质量年报要重点列举学院(部)当年的重大教改项目、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最有意义和价值的典型事例,并阐述其建设成效和对质量目标的贡献度。
5. 要通俗易懂,增强可读性。质量年报文本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正文部分篇幅控制在5000—10000字以内。
三、工作步骤
9月9日,召开质量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会议,布置工作内容和要求。
9月10日—9月28日,各学院(部)编制质量年报
9月29日—10月10日,教务处编制学校质量年报
10月11日—10月15日,校领导审核学校质量年报
10月16日—10月20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质量年报
10月21日—10月25日,学校向上海市教委、教学质量核心数据平台、教育部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质量年报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支撑数据表递交至教务处监控科(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604室),纸质版请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um@sumhs.edu.cn
五、注意事项
1.数据统计时间口径:财务、图书信息按上一自然年(2015.1.1-2015.12.31)统计,教学信息按学年度(2015.9.1-2016.8.31)统计。
2.各学院(部)应严格遵照附件1、2、3、4的要求编制质量年报,避免出现内容、数据、格式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联系人:徐敏 电话:65882392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3.上海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规范
4.上海健康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要求
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