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沪健医教务〔2017〕10号)以及《2018年上海健康医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沪健医教务〔2018〕2号)的要求,现对2018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申请条件
1、转专业对象: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
2、申请条件:详见《2018年上海健康医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附件1)
1、5月7日-5月11日:各学院接受学生咨询;
2、5月14日-5月18日:学生填写《上海健康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至各学院指定受理点;
3、5月21日-6月1日:学院对转出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持转专业申请表至教务处、学生处、卫生保健部和财务处进行其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由学生提交申请表至转入学院;
4、6月11日-6月22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选拔与认定考核,根据转专业选拔规则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6月25日-7月6日:学校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
6、7月9日-7月20日: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
7、9月10日:各学院做好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
三、各学院转专业咨询及受理点
学院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临床医学院 | 北苑7号楼402室 | 金老师 | 65881929 |
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 | 北苑9号楼209室 | 陈老师 | 65881870 |
康复学院 | 新南苑16号楼309室 | 朱老师 | 65883301 |
药学院 | 南苑2号楼811室 | 郝老师 | 65883326 |
医学技术学院 | 北苑4号楼515室 | 苑老师 | 65882802 |
医疗器械学院 | 新南苑18号楼507室 | 原老师 | 65882578 |
医学影像学院 | 南苑4号楼317室 | 杜老师 | 65888510 |
四、注意事项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申请的,可在“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撤销申请,逾期不受理。
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