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健康医学院201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489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2016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工作要点》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上海市和学校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围绕学校“应用型、特色性、国际化”人才培养定位,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立项研究和改革实践,旨在促进教学与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立项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范围:有关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及优化设计、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与途径、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方面的研究及实践等方面内容,均可申请本次校级教学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可结合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实际,就关键问题自拟题目。

(二)申报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或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已承担市级、校级各类教研课题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


三、立项数量、课题管理与课题经费

(一)立项数量:本次教改课题拟立项共30项,其中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0项。重点课题各部门(包括学院、部、中心及职能部门)限申报2项,一般课题不限项。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人员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排序,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

(二)课题管理:课题确定后,采取项目负责制开展研究。各部门负责课题研究,学校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与督导。项目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结项。每个课题的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起到11月底完成,并上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获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内须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规定,Ⅱ类论文)教研论文 1 篇,一般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期刊教研论文(Ⅲ类论文) 1 篇。

(三)项目经费:批准立项的课题以经费本的形式下拨,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使用,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沪健医教务﹝2016﹞3号文《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学专项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重点课题”的经费为1万元,“一般课题”的经费为0.5万元。

四、评审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部、中心及职能部门)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二)资格审查:对于各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教务处根据申报资格要求对推荐课题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学校将组织立项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围绕学校应用型本科建设及“应用型、特色性、国际化”人才培养定位等方面。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中心及职能部门)于711日(周一)前将经过初审和盖章的《上海健康医学院2016年度教学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汇总后上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电子版请同时发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人:郑沄             联系电话:65882320